看到一篇影藝新聞「與Jack Hu 纏訟兩年和解 徐乃麟破財1500萬」,光看標題,以為是這位藝人的問題,才會賠償對方,看了內容,才發現不然....
當然,誰是誰非,見人見智,但我相信確實有可能是因為你不想繼續纏訟下去而放棄的,有經歷過的人,就很清楚,訴訟是一場漫長的戰爭,即便你得到勝訴,非常非常非常高的機率,你什麼也拿不到。
像文中報導的某藝人說「官司打下去我們一定會贏,但跨國官司要花太多錢了,他名下沒有財產啊,我們也奈何不了他。」他真的沒財產嗎? 不可能嘛,要不然還能撐兩年?誰都心知肚明,法律的盲點,讓多數受害的人都是只能自認倒楣了事,能真正討回公道的,少之又少。要不然咧? 那你的人生還要不要過啊?
只能說,哈,這個Jack真是個高人啊......
Jack Hu這個人...
謎樣的人物
「神鬼交鋒」?!25歲Jack Hu險騙倒外交部
http://video.chinatimes.com/video-report-cnt.aspx?tid=960&nid=8397